合併和收購是公司通過創造協同效應、取得專有技術等途徑以達致額外增長的常用方法之一。合併和收購是否能達到預期效果,取决於交易評估工作是否恰當。公衆越來越關注交易的公平性,而監管機構亦對併購交易作出更嚴格的規則和披露要求。
如果交易已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規則》第14章和香港聯合交易所《GEM上市規則》第19章被分類爲股份交易、須予披露交易、主要交易、非常重大的出售/收購事項或反向收購,上市公司必須在敲定交易後披露交易詳情,特別是釐定交易對價的基礎。香港證監會於2017年就企業交易估值發出一份有關董事責任的指引,並於2019年7月再次就此發出聲明,借此强調交易對價必須公平合理。
我們有豐富的估值經驗,提供服務的範圍包括美國及香港的上市公司、上市前公司、中小型企業等。不管交易結構多麽複雜,我們將竭誠協助您選擇最合適的業務評估方法使工作得以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