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于2024年9月16日发布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S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HKFRS S1)》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S2号—— 气候相关披露(HKFRS S2)》的公开征求意见。HKICPA建议将HKFRS S1和S2与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委员会(IS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2 号— —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全面接轨,并于2025年8月1日生效。这一时间表的安排,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时间来准备和适应新准则的要求,确保平稳过渡。征求意见稿,不仅展示了政府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也体现了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雄心,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向更加可持续的未来迈进。
HKFRS S1和S2的应用在现阶段是自愿性质,直至相关部门发布强制执行的要求。香港上市公司和受监管的金融机构等公众责任实体(PAEs)将优先实施这些标准。征求意见稿随附的解释备忘录常见问题明确指出,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包括香港交易所、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及保险业监管局,将進行諮詢,以确定采纳HKFRS S1和HKFRS S2的具体方法和时间表。在等待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做出进一步决定前,需要准备可持续性披露的实体可以继续遵循现行的法规、指南或规则。同时,这些实体也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根据香港准则或其他国际框架进行披露准备。
艾华迪集团就征求意见稿提交了咨询意见,包括就接轨HKFRS S1和HKFRS S2与IFRS S1和IFRS S2保持高度一致建议的反馈。我们希望凭借我们的专业知识及经验,积极推动行业变革和进步。
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征求意见稿文件:https://www.hkicpa.org.hk/en/Standards-setting/Standards/Open-for-comment-documents/Sustainability-Repor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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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颂邦
首席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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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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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30 Oct 2024 | 标籤: ESG 报告